“境外高薪职位虚位以待,工作简单日进斗金!”不少人听信这些假消息,铤而走险出境“淘金”。可迎接他们的并非想象中的“天堂”,而是人间炼狱,最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近日,武平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例……
案情回顾
2021年3月,梅某伙同其余4人从云南边境偷越国境至缅甸,在诈骗窝点从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虚假投资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。期间,梅某先后担任业务员及后台管理。至2021年10月,梅某从缅甸偷越国境回国。
2023年2月,梅某独自从云南省边境偷越国境至老挝。次年再从老挝偷越国境回国时,在云南省被当地公安局民警抓获。
法院审理
武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梅某参加境外犯罪团伙,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,诈骗数额难以查证,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窝点累计超30日,情节严重;违反国境管理法规,结伙偷越国(边)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。被告人一人犯二罪,依法应数罪并罚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、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判处梅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;犯偷越国(边)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,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法官提醒
境外不是“天堂”,更不是法外之地。非法偷越国(边)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,广大人民群众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提高国界意识、法律意识,坚决杜绝非法越境行为。如需要出国(边)境的,应依法申请办理出入境手续。
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害人害己,求职赚钱应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,千万不要轻信境外务工有“高薪”的诱惑,以身试法赚取“快钱”。
一审一校:林平
二审二校:饶如辉
三审三校:曾燕红